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凡陕西籍取得2015年高考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报考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免试类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录取: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