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9月30日(星期日,中秋节)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照常上班上课。9月29日(星期六)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现将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务处对学生餐厅、综合楼、大活商业街,学生处公寓管理科要对留校学生的饮食和住宿精心安排,保证在校学生饮食和住宿。
2.学生处、团委、学生社团要为在校学生安排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留校学生文化生活。
3.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大学生活动中心要为学生开放。
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表请于9月28日(星期五)前报院长办公室。
1.各单位在9月28日前要进行校内卫生大扫除,同时开展一次安全、保密检查。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旅游常识、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饮食卫生等教育,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9月29日下午上完课并履行离校登记手续后方可离校;放假结束后,离校师生必须按规定返校。放假期间,学生外出或回家,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需要和学生家长取得沟通的,沟通情况要做好认真登记。
3.各院(部)、处(室)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机房,尤其要害部位要做好安全检查。离校前要关好水电,锁好门窗,贴好封条。保卫处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巡逻,认真做好假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4.放假期间各级领导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到有事召之能来,特别是两个校区的值班人员不得脱岗,要切实负起责任,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向总值班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协同处理。